为扎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领域内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自5月29日开始,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防火委办公室联合组织相关单位在全区开展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处罚106起,处罚金额140余万元。为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管理,现公布2起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
2023年9月27日,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公司污水治理项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名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依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30日,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混凝土公司做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名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依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种作业是指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潜在危险性大,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秉持安全责任重如山的理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坚决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