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13时许,陈某某在通州区月亮河休闲小镇东融世界电影城西侧工地,违规运用明火作业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议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25日14时许,阎某某在通州区潞源大街建设者之家东北角新项目工作区工地现场违规运用明火作业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议给予阎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25日16时许,刘某某在通州区宋庄镇草寺村向阳轮胎店内,指派王某某违规运用明火作业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议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议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25日16时许,敖某某在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村商美超市违规运用明火作业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议给予敖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26日11时许,张某在通州区永乐店镇老槐庄村东废品回收站违规运用明火作业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议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