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永兴县公安局油麻派出所联合油市派出所抄获一容留卖淫窝点,刑事拘留2人,行政处罚4人。
7月以来,油麻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家洗浴中心内有从事卖淫嫖娼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为保证冲击到位,派出所民警连夜加班,核对线日,在确认状况事实后,我局油麻派出所联合油市派出所火速反击,在该会所房间内,当场抓获1对卖淫嫖娼男女。随后民警将该会所两名老板(李某和刘某)以及涉嫌卖淫的别的两名女子一同带至永兴县法律办案中心进一步查询。
经审查,李某和刘某对自己涉嫌容留别人卖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别人员也交待了参加卖淫嫖娼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现在,李某和刘某因容留卖淫已被永兴县依法刑事拘留,其他4人因卖淫嫖娼被永兴县公安局行政处罚,现在该案子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许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安排卖淫罪;逼迫卖淫罪;帮忙安排卖淫罪】安排、逼迫别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诱惑卖淫罪】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